第二场很快又来。
四书文一题。
《义利之辨》
《孝经》论一篇。
《论孝莫大于守先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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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题看着比第一场平和些,实则更狠。
因为太容易落入套话。
义利之辨,最怕写成“义好利坏”。
那样一来,满篇都空。
陆丹青一看题,便知道出题的人是故意的。
她提笔先破“义”“利”。
义不是一句空名。
利也不是全然有罪。
百姓种田,要利。
商人行货,要利。
工匠做器,要利。
一家人过日子,也离不开利。
真正该辨的,不是有没有利。
是利到眼前时,人是不是还守得住义。
她顺着往下写。
义是人心里的准绳。
利是人手里可取之物。
若无义以驭利,则小利可害大义,私心可坏公道。
她接着把题目一步步往现实上按。
写乡间争产。
写宗族争祠。
写豪强兼并。
写人为了几亩地、几斗粮、几两银,就敢翻脸不认亲,不顾法理。
她没有直接写陆家。
可她想起陆家那些人时,笔底自然多出一分冷。
有人为了自己读书,竟能把堂姐妹当货卖。
这就是利压过了义。
她把这个理化进文章里,写得格外透。
利若在义之下,则能养生、养家、养民。
利若在义之上,则能败家、败德、败乡。
这一篇写下来,远比寻常童生能写出来的“义重于利”要厚得多。
她再做《孝经》论。
“孝莫大于守先王之道。”
这题更讲层次。
不能只写孝顺爹娘。
那样太浅。
她先从“小孝”与“大孝”分开。
小孝在于侍奉。
大孝在于承道。
先王之道是什么?
是礼。
是义。
是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