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以前郑晏秋最喜欢夏……
以前郑晏秋最喜欢夏天,夏天昼长夜短,能读书用功的时间最长,而且天气暖和,抄书容易;最讨厌冬天,昼短天寒,墨容易冻,化不开,手也僵得写不出字,春秋都不大喜欢,多雨潮湿,书籍会受潮损毁。
那个时候他满心满眼都是读书考学,以后金榜题名,入朝为官,实现人生理想抱负。是以寒来暑往,用功不辍,不敢有半丝懈怠。
现在郑晏秋喜欢春秋,因为春秋多雨,仍旧最讨厌冬天,京城冬日尽是大雪,雨也不多。他对夏天的喜欢变少了许多,因为夏日多阵雨,雨一会儿就停了,往往过不了夜。
每到下雨的时候,令苓就需要他陪在身边了。
阿碧被郑晏秋打发走了。
每到下雨天郑晏秋就格外黏人,仿佛需要人陪的是他,失去安全感的人也是他。
他一直抓住她的手不放开,她走到哪里他都跟着。
她拆了头上的葡萄纹金钗。郑晏秋就站在她身后,缥缈地像个影子一样,透过铜镜看着她。
他的眼沉静如深潭,神情冷郁,连话都不说几句,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在她散了头发时,他才伸手,为她挑了个青梅绿的发带,又拿起妆奁中的梳篦,一下一下梳着头发,五指轻轻撩起她乌黑的发丝,动作熟稔地为她束发。
窗外雨势渐大,声音嘈杂,冷风吹动着院中树木,发出簌簌的声音。
郑令苓不喜欢雨天的任何声音。
她黛眉微蹙,说自己要睡了。
他吹熄了灯,坚持要在屋里陪她。
郑令苓坐在床上,说她可以叫阿碧陪她。
之前总是他陪她多一些的,她也从来没有说不,最早的时候甚至不是他就不行,现在也渐渐不再依赖他了。
她不能总是只在自己需要他的时候对他召之即来,在不需要他的时候就对他挥之即去。
这对他不公平。
他沉眸凝视她一会儿,沉默许久问:“你是不是更希望现在陪你的人是陆云修。”
郑令苓听了,简直气笑了,半点不辩驳,只说:“如果你这么想,那我也没有办法,如果喜欢可以尽情的想象,我不在乎。”
郑晏秋听了闭上眼,胸口起伏,又是好一会儿没说话。
房间里烛火都熄灭了,昏暗至极,他抓着她的手,能感受到她跳动的脉搏。却看不清她的表情,只能感觉到她一直注视着自己,闻到她身上有一种药草的苦涩味。
那种感觉太让人心悸了。
郑晏秋喉结滚动,鬼使神差抬手抚上她的脸,她柔软浓密的发丝从肩侧垂落,在他的手上轻轻扫过,痒痒的。
郑令苓细眉蹙起,本来下雨心思就烦,他还非要惹她,就突然抓住他的手,发狠咬了他一口,尖利的牙齿刺破他皮肉的瞬间,血腥味在她口腔内蔓延,他的血也沾到她的唇上。
郑晏秋吃痛松开。
他同时放开握住她的手,下意识抚摸着被她咬开的皮肉和深陷的牙印,她是真的恨不得咬下来他一块肉似的,手背上泛着不可忽视的刺痛,牙印清晰而完整,从伤口汩汩溢出的鲜血染到了他的手指,又从他的指尖滚落。
郑令苓瞪他,抬手狠狠擦了擦自己唇,又扯过他的衣服擦手。
想象着她一边擦手一边浮现的嫌弃神情。
郑晏秋忽然冷不丁地笑了一下。
他想起来之前在涿州令苓养的那条狗,他生平头一次恨的一条狗。
郑令苓为它取名叫来财。
它也咬过他。
郑令苓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小土狗的模样生的也极丑,一身乱糟糟的棕色毛发,她偏偏喜欢极了那条狗,经常抱着它玩,带它去河边洗澡。
不过那土狗很不喜欢郑晏秋,经常莫名其妙朝他吠。
郑晏秋也不大喜欢那狗。
只是郑令苓很喜欢,他对她喜欢的东西一向不会特别讨厌,讨厌也不会做什么,而且那段时间他要准备秋闱,没有太多时间陪她,她养条狗来解闷也挺好的,他原本也不会干涉她养狗的事。
他开始讨厌那条狗,是因为郑令苓知道他碰到那条狗起红疹之后,她还要养它。
她知道后反应比去她医馆看病的陌生人都要平淡,甚至听到后还幸灾乐祸地笑了,理所应当的让他离她和狗远点,免得又生红疹。
那一刻郑晏秋觉得自己被郑令苓抛弃了,内心简直恨得要死。
他凭什么要因为一条狗离她远点。
她又凭什么要因为一条狗让他离她远点。
郑晏秋根本不在乎,他也不会偷偷送走那条狗,更不会对它怎么样,那样显得他认输了,他照常和郑令苓相处,甚至主动抱那条狗。
身上起红疹也不在乎,胸闷咳嗽也忍着,难受的要死,可有什么关系,想到出了红疹令苓还要亲手给他上药,这些又算得了什么。
毕竟他是因为她养的那条爱犬才生红疹的,她不是很爱治病救人么,那给他多上几次药怎么了,他满足她的医者仁心。
他病得要死的时候她总不能不管他。
郑晏秋就是想知道,郑令苓难不成真的要看着他因为一条狗死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