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起阿正走进这里的时候,看见过什么。
他推开门。
门后不是走廊。
是一个房间。
很小。比便利店任何一间仓库都小。
墙壁是淡灰色的,地面铺着旧瓷砖,头顶一盏日光灯,不亮,发出很轻的电流声。
房间中央放着一张桌子。
桌子上有一台收银机。
老式型号,屏幕黑着,键盘的按键字母已经磨没了。
和六号收银台那台一模一样。
收银机旁边放着一袋吐司。
半空的,封口夹得好好的。
收银机下面压着一张照片。
明旭走过去。
他把照片抽出来。
照片上是便利店的正厅,从收银台的角度往外拍的。货架排列整齐,灯光明亮,一切正常。
照片右下角有一双脚,黑色制服裤,黑色皮鞋,他翻到背面。
“他们不会站在你面前。”
字迹很急,圆珠笔。
下面还有一行字。
铅笔,写得很轻,一笔一划很慢。
“——但你可以在他们身后。”
明旭看着那行字,这不是那个女员工写的,这是阿正写的。
他把照片放回去,抬起头。
房间另一头还有一扇门。
那扇门很小,窄窄的,门把手是旧的黄铜色。
门上贴着一张纸。
不是手写的纸条,是打印体。
“Sunnymart员工守则·补充条款·终”
“条款终:当收银机屏幕亮起时,坐在它前面的人可以离开。”
“条款终:离开的人不会回来。”
“条款终:但留下的人会记得。”
明旭站在那扇门前,把手放在门把手上,铜很凉。
他没有推门,转过身,走回桌子前。
他把那台收银机的电源线插上。
屏幕亮了。
不是老式收银机的黑底绿字。
是一扇窗。
窗外是一条街道。
傍晚六点四十分。路灯刚亮。街角关东煮在冒热气。洗衣店的阿姨在收床单。
有一个人站在路灯下。
灰色连帽衫,头发翘着一小撮。
他手里拿着一袋吐司。
他正在撕下一块,放进嘴里。
然后他抬起头,看向某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