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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怎么可能,她来到这个世界,就是来遇到她的,只那一眼,她就能确定。再不信什么一见钟情,再嗤之以鼻一眼万年,也都发生在了她的身上。

心不由己,身不由己,只能道一句:林颂啊林颂,你这个俗人,也免不了美□□惑!

十一年前,她还是二十一世纪几十亿人中,活得相当清淡的一个。三十郎当岁,平淡无奇的工作,领着还算可以偶尔逍遥快活游山玩水胡吃海喝的工资,一二知己,狐朋,七八狗友。

没谈过恋爱,没追过人,没妥协结婚。暗恋一个人暗了十年,将自己大好的青春都暗没了,还是怂的从来没说过,而后就是近十年的心如止水心无旁骛心若枯井,只差立地成佛了。

她死的很蹊跷,至今没确定,是因为她畏水还是畏高还是畏水加高因为她经常见江河湖海,没觉得自己畏水,她也常爬山登楼的,没觉得自己畏高。

可不知道怎么的,第一次坐大船出海,甲板也没山高啊,水还没走到深的地方啊,她怎么就那么往下一望,就直接眼前一黑栽了进去

从此以后,三十几岁的人,成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漫漫无聊人生路,这一栽,又得从头走一遭。

她一直觉得这是老天爷嫌弃她上辈子过得太无趣,想给她一个完满的人生,有吃有喝有钱有权还有伴。可她一出生就被扔了,捡她的人没钱,穿的是粗布麻衣,住的是深山老林,过得是日日挥汗

她还是没死心,觉得老天爷是在攒个大的给她,在一个合适的时机,一股脑的抛给她,给她一个大惊喜。

可最后,可笑的是,上天给了她一个有夫之妇,还被临终托付妻儿,还被被托付的人狠狠扇了一个耳光,让她滚。

这世间的事啊,总是那么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那一巴掌和那句“你永远都比不过他,你不配”,生生的将本想逍遥一世等老天大礼的林颂,送去了风沙漫天的漠北。

夏日的漠北热的异常燥人,风沙夹着热浪扑面而来,打在脸上都是烫人的疼。林颂猛灌了一口酒,望向茫茫无人的大漠,刺眼的阳光从沙硕反射进她的眼睛,让她有些恍然,突的忆起了五年前那一巴掌后,她夺门而出时刺目的日头。

五年了,像她如此健忘的人,忆起那半载的日子时,却格外的清晰,清晰到如在昨日一般。

当年的她虽武艺过人,却也还是少年的身子,一人对敌数十杀手,也没免得受伤。若伤在他处还好,她大可回山里泡老头子的草药桶子。可偏偏为了护住身后的人,挡住两方袭来的长刀,不得已上了手又上了腿,最后连瘸子都当不了,只能被人抬到了长公主行宫。

小腿被砍,伤到了骨头,虽因年少愈合的快,却也没快到可以翻过七八个山头回竹楼。林颂不知道自己是想要多留些日子,以此为借口,还是这腿真的就需要三个月才能翻山越岭。反正她留下了,享受了三个月有钱有权又有美人的日子。

三个月后,她虽回了山,却还是三天两头的往城里跑,带着山里采的人参鹿茸云耳蕨草等,到行宫蹭两天山珍海味,顺便见见长公主。

正所谓日久情深,她虽知道她已嫁人生子,却只能管住自己的嘴,管不住那颗沉寂太多年的心。那时的她并没有多想,只想经常见见她,给她的夫君多找些滋补药材,那个人活着,她就开心,她开心,自己也就开心。

她真的没有那么伟大,若她遇到她时还未婚嫁,她定也要争抢的。只是跨越生死太晚,重生的太迟,她已嫁人,而她,也才十一岁而已。

林颂度过了前世今生里最为鲜活的半年。那半年里,楚寒予对她是温柔照佑的,她也对她…和她夫君极度坦诚,除了她的女儿身外,连她前世之事都说与了他们。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瞒着自己的女儿身,原本她也没有想扮作男子,只是为了习武翻山而特意做了短打的粗布麻衣,如前世般随便束起的马尾,加上还未发育的身子,众人的错认下,她并没有澄清。

或许,那时的她,只以为相遇短暂,终会断;也或许,她想在她的记忆里,留存一个翩翩少年郎,而不是邻家小妹妹罢。无论如何,她终是瞒了下来,连自己都不清楚理由。

不知道是她刻意隐瞒了的身份,还是因她坦诚了前世,也或许两者都有。总之,自那之后,温旭看她便不同了。

她给公主吹曲子,他会看看她,再回头看看唇边含笑的妻子,低头苦笑;她送公主草编的蚱蜢逗她开心,他会默默的走开,留她们独处;春季多雨,木凳湿寒,她替她暖了让她坐,他会道:“阿颂体贴入微,是个可托付之人”。

有时候公主不在,他便跟她讲些她的事,比如她虽是冬日生的,却畏寒的很,她喜甜不喜酸辣,却不喜欢点心的甜腻,只喜欢糖果的甘甜,像糖葫芦、葡萄那样的,她半夜会渴,又不愿起身,所以睡前总要备盏清水放在床边,她喜诗乐画作,不喜刺绣……

说得多了,总会有那么几次,被突然而来的公主听见。那么聪慧的人,听见的次数多了,便也知道了他意欲何为。

起初,她只以为他同她无话可聊,才总说起公主的事。每每他说起,她虽认真记下,更多的却是感慨他爱的深切。

她意识到事情不对,是在那人从最开始的疏远,变成了不再让她入府。她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原来温旭知道她其实并非只有十一岁后,都在有意无意的试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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