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以琛背着包袱走出叶家,打算按照叶秋临行前指的方向,一路往镇南的梨花村而去。
“需要马车吗?”叶凌风终究是有些心软。
“不用。我在赵家出门就坐车,日日只知道读书习字,和同窗们吟诗作对,饮酒喝茶,从来没有体会过父母的辛劳,也不了解家中的时候生意。”
看着天空远去的雁群,赵以琛红了眼眶,“以至于我成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打也打不过,跑也跑不掉,只能等着人殴打和羞辱。”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我一直讨厌自己是个商人之子,看不起满身铜臭味的父亲,但我忘记了,忘记了我去书院读书的银子,请同窗饮酒吃饭的银子,甚至我日日习字作画的笔墨纸砚,都是父亲经商赚来的。”
“叶公子,我忘本了。”
赵以琛突然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秋日的风带着几分凉意,吹得路边的白茅草沙沙作响,好似也感受到了他的悲伤。
叶凌风站在门口,身着青色长衫,语重心长: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既然赵伯父已经不在,那你就好好地活着,努力活得幸福,活得光彩,连同他的那一份一起活着。赵以琛你记住,不是谁的人生都有重新来过的机会。你庆幸,你还有。”
“谢公子今日教诲,以琛没齿难忘!小生虽只是一介书生,可父亲生前说过,以琛于算学理账之上,颇有天赋。待我寻得司徒姑娘的下落,必定早日回来,以报公子恩情!”赵以琛躬身行礼。
“去吧。包袱里,我娘子为你准备了一点东西,希望你用得上。”
赵以琛再次作揖:“感谢公子感谢夫人!以琛告辞了!”
看着赵以琛渐渐远去的孱弱的背影,那瘸着的不太灵便的右腿,艰难地前行,叶凌风叹了口气。
娇娇昨夜在他的水里下了蒙汗药,柳随风给他看了一下,他的右小腿和膝盖那里,应该是被人打断,后来又接上了,但好巧不巧的,接得有点歪了。
所以,好好一个俊朗的书生,因为身有残疾,也不能继续参加科考了。
可以说,赵以琛的人生已经被毁了。
如果没有叶凌风和林娇娇的话。
娇娇说了,若是他还回来,为叶家做事,自己和师父柳随风是可以医好他的腿的。
毕竟,林娇娇作为军队最新培养的女子特战队员,各项素质过硬,再加上她在军医大学原本的专业就是临床医学,所以才被选入队中,又经历了残酷的训练,才会正式进入特战队。
只是,她不记得什么原因,让自己来到了这里。
再加上柳随风是当代神医,所以,治好赵以琛,是完全没问题的。
只看他的选择罢了。
赵以琛离开了叶家庄,背着叶夫人准备的包袱,一步不停地往前面走去,脚步不敢有半分停歇。
他的腿好痛!
痛得扎心,痛得颤抖~
可是,他不敢停下,也不敢放弃,良心使然,他好害怕那个姑娘想不开,走上绝路。
所以,自己这点痛算什么!
擦去额头上的冷汗,顶着越强烈的阳光,赵以琛一步步向前挪去。
前面,有一棵大柳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