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温热的、带着铁锈味的触感,像烧红的烙铁一样烫进赵宝钢心里,让他心如刀绞。他当过兵,骨头里刻着军人的那股不服输。今天干格落保护了他们一家,他怎么能转头就抛弃他们? 老赵哆嗦着手把烟头摁灭,用力碾了又碾,火星在黑暗中迸散又熄灭。下定决心道:“丽华,咱们得有良心,不能在这时候走。” 刘丽华沉默半晌长长的叹了口气,“哎…我知道了。” 这几天升安抚好失去亲人的族人,胸中那股火却越烧越旺。 干格落从来不是被动挨打的性子。平日里他们不去打别人已是克制,如今被人欺负到家门口,要是忍气吞声,还怎么在这片土地上立足? 部落里的勇士们个个争抢着要攻打多戈玛,喊声此起彼伏,眼睛里烧着同样的怒火。 最后挑出六十七人,备足食物和兵器,升亲自率队前往袒图附近,直扑多戈玛。 日的腿伤虽已痊愈,升却没让他同去,他按着儿子的肩交代,“你留在部落,带着其他人打猎,每隔五日补给一次。” “好!” “多戈玛人难缠,加上那边地形开阔,更适合骑马冲锋,我们不能正面对拼。这场仗可能要打很久,食物不能断,兵器也不能少。” 日用力点头,“我明白,一定保证武器和食物送到!” 升捏了捏儿子的肩膀,手劲里多了几分沉重,“如果我在那边出了什么意外……你一定要守好干格落。” 日的眼眶一下就红了,声音却稳得住:“阿父放心。” 干格落开启了全民皆兵的状态。大人小孩一齐上阵,捡石头、磨箭头,石那里从早到晚人满为患,敲打声、磨石声此起彼伏,连空气中都弥漫着备战的火药味。 赵熠也头一回跟着日他们上山打猎。 从最基础的射箭开始,练准头,练眼力,当然还有臂力。弓弦绷得他手指发麻,胳膊酸痛得抬不起来,可他还是咬着牙一遍遍坚持。 他明白,想在这片土地上活下去,就必须学会这些最基本的生存本事。日不可能时时刻刻护在他身边,万一再遇上这样的事,他得有自保的能力。 虽然很辛苦,但是赵熠进步的速度很快,连老猎人都夸他射箭准头强。 赵熠还自己研究出驽,穿越前他对弩就很有兴趣,还买过一个合金的。虽然自己手搓出了的弩跟后世的威力相差很远,但却弥补了他臂力不强的缺点,不用一直拉着弓瞄准。 大家伙对这个东西十分感兴趣,也学着做了几把,石还无师自通的加大了弩箭的个头,做出一把能发射长箭的弩。 这东西力道大的离谱,几百米开外能一箭射死一头野猪,缺点就是太过笨重,但十分适合防守。 日直接把重弩搬到哨山上,万一那些多戈玛人再来,他能射更远的目标。 话说回来,那日干图带着残兵败将狼狈逃回部落,气的大发雷霆。 这一仗打得窝囊至极,还没等施展拳脚就被打了回来。 尤其是折损了这么多人马,一匹好马要驯上好长时间才能用,这次攻打干格落,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首领阿古拉听完儿子从头到尾的叙述,眉头越皱越紧,像刀刻的沟壑深深嵌在额上。 “你是说,他们的人比咱们多?” 干图重重点头,“千真万确!路上我们先遇上一支三十人左右的队伍,我留下塔吉带人跟他们周旋,结果塔吉那一队一个都没回来。 等到了干格落下游,没过多久身后又冒出三十多人。我以为这就是他们全部的人手了。” 他咽了口唾沫,喉结上下滚动,“没想到打了半天,山上又冲下来好多人!” 当时那帮人从山上一拥而下,气势吞天,干图根本顾不上细数,吓得赶紧下令撤退。 干格落的人数跟他们早前估算的实在差太多了! 这个冬天冷得离谱,多戈玛部落光冻死的就有五六十人,周边不少小部落甚至整族冻灭,活下来的寥寥无几。 袒图与干格落合并前虽有些人数,但经此一冬,肯定也死得差不多了,哪想到活下来的人比预想的多了太多,才让他们措手不及,其实真要正面硬碰,干格落未必能赢。 老阿古拉缓缓转动着拇指上的扳指,那东西是他从一个中原将领的手上砍下来的,从那以后,他也学着用中原人的模样琢磨事情。 或许选择攻打干格落,本来就是个错误的决定。可开弓没有回头箭,事到如今,只能硬到底。 “准备好 天气愈发和暖,前几日山头上还光秃秃的,一转眼,漫山遍野便换了新装,葱葱茏茏的绿意像潮水一般铺展开来,把整片大地都浸成了一块温润的翠玉。 距离那一场惨烈的战事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干格落又恢复到了往日的宁静。 部落里的炊烟照常升起,孩子们在阳光下追逐奔跑,仿佛那片被鲜血浸透的坡地,不过是场短暂的梦。 但对赵家三口人来说,那种深入骨髓的恐惧却像一道看不见的阴影,迟迟不肯散去,尤其是刘丽华。 从前她隔三差五便要下山去串门,东家长西家短地聊上半天,日子倒也松快。可这段时间,她整天窝在屋里,常常一个人坐在灶膛边出神。 有时眼前会不由自主地浮现出那些死状凄惨、血肉模糊的面孔,心头便一阵阵发紧,手脚冰凉,生怕哪一天丈夫和孩子也会倒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再也起不来。 父子俩轮番变着法儿地安慰,好话说尽,可刘丽华眉间的愁绪就是解不开。老赵急得整宿整宿睡不着,才几天的工夫,鬓角竟生生愁白了一块,看着平白老了好几岁。 这天上午,苗抱着孩子来了。她的第五个孩子是个粉嫩嫩的女娃,起名叫“树”,盼着她能像山上的大树一样,挺拔、结实,长命百岁地活下去。 “苗来了,快进屋。”刘丽华听到动静,忙掀起帘子让她们进来。 “好久不见你去我那了,今天暖和,就带着树过来看看你。”苗说着,仔细地上下端详了刘丽华一番,眼里露出担忧,“华,你的脸色怎么这么难看?是生病了吗?” 刘丽华用力搓了把脸,牵出一个勉强的笑:“没有,就是这阵子总睡不好觉,一闭眼就做噩梦。” 苗伸握住她手,语气里满是真切的关怀:“是因为看到那些死了的人吗?” “嗯……有一部分原因吧。”刘丽华垂下眼,声音低了下去,“毕竟在我们那里,可从来没见过这些。”她的目光投向外头明晃晃的日头,那日的喊杀声似乎又隐隐在耳边回荡。 尽管苗不太能理解那种从太平盛世陡然跌入血腥场面的冲击,却依旧细心的安慰道:“华,不要想太多。升已经带着人打到袒图那边去了,多戈玛人暂时不会再过来的。” “哎,不提那些了,看看我们小树胖了没。”刘丽华朝苗怀里的孩子拍了拍手,声音也轻快了起来,“来,大娘抱抱。” 苗将孩子递过去,两个多月的小树长得白白胖胖,一头柔软的胎发贴着头皮,身上只裹了张用兔皮缝的小毯子,里头光溜溜的,小胳膊小腿像刚出水的藕节。 “哎呦,我的小宝贝,怎么光着身子就出来了,冷不冷啊!”刘丽华心疼地把孩子贴在自己胸口。 苗笑着解释道:“这光兔毛软软地围在身上,不冷的,其他的布料贴在身上,树会哭。” 也难怪,她们哪有什么好布料,从山下换回来的都是些刮皮肤的粗布。刘丽华教她们编的毛衣更粗糙,小孩子皮肤嫩得跟剥了壳的蛋似的,贴上去自然不舒服。 “你等等,我给你找块布。”刘丽华把孩子还给苗,转身去翻自己带来的包裹。找了半天,从最底下翻出她去年夏天来时穿的那件半截袖。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天气冷就被她收起来了。 这还是她在商场打折时买的,纯棉的,才三十九块钱,质量却很不错。 本来想留着夏天再穿,可山里头蚊虫毒,半截袖根本穿不住。刘丽华拿起石刀,比划着把衣服割开,飞针走线,给小树做了两件贴身的小衣裳。 她手巧,孩子的衣服做起来也简单,半连体的样式,下面开了裆,既方便把尿,又能护住小肚子不受凉。那柔软的棉布上,还带着一点点细碎的小碎花,在这间粗糙的土屋里,显得格外鲜亮。 苗迫不及待地给小树换上,眼睛一下子亮了:“天呐,这也太好看了!” 小树似乎也感受到了这份柔软舒适,躺在母亲怀里,蹬着肥嘟嘟的小腿,藕节似的胳膊一舞一舞,嘴里发出“咿呀咿呀”欢快的叫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