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书眼睛一亮:“贝斯吗?” 宋寒:“……” 宋寒:“架子鼓。” 骆时音:呵。 今晚的演出确实很精彩,每一个乐队风格都很不一样,一重重的刺激不断累积,很容易让人卸下防备。 庄逢对摇滚之类的音乐其实不是很感兴趣,但她看陆简声好像还挺喜欢,那双总是温柔得体却又让人看不透的眼睛,此时在昏暗灯光下,显得简单又明亮。 “喂。”她撞了撞陆简声的肩膀。 “怎么了?” “我给你画幅画吧。” 乐队主唱突然开始飙高音,陆简声没听清,“什么?” 庄逢想大声重复一遍,但不知怎么突然想起了那天美术馆里看到的那三幅油画。三幅没署名的画,每一幅都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连笔触里都是浓厚的情感。 陆简声又问了一遍:“你刚说什么?”为了能听得清楚些,她侧着脸让耳朵凑近庄逢。 庄逢看着眼前的人,愣了片刻,低下头去说:“我说,给你画幅画,好不好?”也许不是现在,但总有一天。 主唱的高音结束,这句话清清楚楚地传进陆简声的耳朵里,她看着准备下台的乐队,大脑空白了一瞬。 在散乱摇晃的光点里,庄逢看见陆简声点了点头。 这一晚演出的压轴乐队,也是今晚的重头戏,炽荒,终于上场。 这只乐队的名字就是酒吧的名字,准确来说,是酒吧以这个乐队的名字命名,“炽荒”的鼓手,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娘,宋寒的养母。 尽管已经疯狂了两个小时,在炽荒上场时,人群还是瞬间爆发了巨大的欢呼声,庄逢她们都被这阵势吓了一跳。而宋寒则是云淡风轻地表示:小场面。 直到炽荒的表演开始,大家她们才知道,那些欢呼真的没有一点水分。 坐在架子鼓前面的那个女人化着暗黑系摇滚风的妆,嘴角上挑,天生一股高傲,眼尾一抹红简直勾人心魄,明明不在舞台中心,却能够吸引所有人的眼球。她的每一个动作都那么干净利落又极富力量感,鼓点放荡不羁又与其他乐器处处和谐。 台下,为之欢呼者有之,为之失神者更大有人在,她就像被逐出天际的神,卡在人间与地狱的边界,有着令人无法忽视的光彩。 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台上的乐队上,庄逢的视线却在人群中扫过去。观察是她的习惯。 她扫过吧台时,看见了一个身穿讲究西装,气质与这里格格不入的男人,他看着台上,倒不如说,他看着那个鼓手,眼神极度疯狂,但又极其矛盾地带着一些克制,以至于看起来有些扭曲。 她把视线移回来时,瞥见宋寒也在看那个男人,但她的眼神很平静,并且很快移走了视线。 庄逢还看见了熟悉的面孔,就离在那个西装男不远的地方,虽然没有穿正装,但她还是一眼看出那是钟诀,那个她在画展上有过一面之缘的男人。 真巧。 台下突然爆发一阵能将房顶掀翻的欢呼,庄逢看过去,也免不了震惊了一下,是那个鼓手,在最后一个鼓点落下时,站起身甩了鼓棒,直接吻上了旁边的贝斯手。 她下意识看向那个男人,却见对方根本没什么反应,脸上的表情很正常,正常地仿佛刚刚那个露出变态一样表情的人不是他。 真是,非常奇怪。 离最后一支乐队上场的时间似乎还有一会儿,人们开始聊天喝酒。 过了几分钟,几个人朝他们的位置走过来,庄逢眯着眼辨认了一下,是刚刚的西装男和鼓手,还有,钟诀? 西装男的长相很精致,但不失男人的魅力,是很经得起细看的长相,他身旁的女人下了台就没了那么强的攻击性,但还是浑身都透着股傲气。 “你们好,”宋钦和气地打招呼,笑起来时还挺平易近人的,“我是宋钦,宋寒她爸,这是她妈妈,这是她钟家小姐 “那我回了啊。”宋寒从车窗探出头来说。 “嗯,拜拜。” 黑车驶离,三人站在小区门口,谁都没说话。 骆时音摸了下鼻子,打破沉默:“那什么,先进去吧……” “时音。”庄逢同时开口,她心里很慌,各种思绪一团乱麻,根本做不出合理的解释。她的语气带着些歉疚:“我现在有点乱,等我再想想,我再告诉你发生了什么。” 骆时音看着她,半晌,有些泄气地笑了下,“行。”说完就转身离开。 陆简声拉着庄逢的手拍了拍,安慰到:“你怕她多心的话,我去替你解释也行,只是现在事情还没搞清楚……” “先进去吧。”庄逢拉着陆简声的手,前面的骆时音回头看了眼,正好瞟见庄逢使劲往人身上靠,一时间怒火中烧,“你俩还走不走,腻腻歪歪干嘛呢?在家门口还这么嚣张?” 庄逢:“……啊?” 骆时音翻了个白眼,大步走开了。 “她是不是,误会了什么啊?” “大概是……”不过也正好,对庄逢身世的猜测根本没有证据,在有所证实之前每和人说一次庄逢就要忐忑难受一次。陆简声还记得刚刚在炽荒时庄逢的表现,那种呼吸滞涩的应激反应把陆简声吓得不轻,现在最应该做的是安抚她的情绪。 她们回到家,还没进屋老爸就出来了,明显是等她们到现在还没睡。“才回来啊,吃饭了吗?你们妈妈给留了饭,饿了的话我去给你们热热。” 她们没吃多少东西,其实肚子很空,但是庄逢现在实在不想吃什么,“不了爸,你睡吧,我们吃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