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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第1页)

喜欢一个人自己无法控制,但是这女的是不是脑子不清醒?居然敢在没确定对方心意之前就这么表现出来,《女儿经》读到哪里去了?

《女儿经》是前朝皇后所著,用来规范女子言行举止的典籍。

其中就有提到女子应矜持有礼的面对男子。

盛泽猛然起身,丢下一句,“我过去看看。”

马婷婷这厢还在跟沈清浅磨着想买肉,盛泽的声音突然响起。

“这肉不卖,帮忙的每人分一块,其他人散了吧。”

这话直接将分肉的事定了性,其他人看马婷婷母女的目光就有些一言难尽。

沈清浅朝盛泽弯了弯眉眼,然后越过马婷婷母女,开始分肉。

“大伙儿辛苦了,明晚来吃杀猪菜啊。”沈清浅一边分,一边笑眯眯的对众人道。

“哈哈,我肯定来!有肉不吃那不是傻子吗?”

“说的是,我让我娘和媳妇儿明天早点过来帮忙,我下工就直接过来。”

“我也”

马婷婷母女面子里子全丢了,趁着众人分肉时,灰溜溜的跑回了家。

这里有吃杀猪菜的习俗,哪家杀了猪,都会请相邻亲近的人过来吃饭,哪怕是只喝一碗骨头汤,人家心里也是舒坦的。

等众人散去,吴氏找到盛泽问,“剩下的肉你打算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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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泽想了想道:“我对这些实在不懂,还请大娘替我拿个主意。”

这么多野猪肉,完全可以拿去卖了换钱,而且这种猎物的买卖不会触及流犯的律法,是明面上的经济来源。

但盛泽不想沈家人亏了生活,一千多斤肉,够他们吃大半年了。

“我建议你卖掉一大半,换成银子拿在手里。剩下的用盐腌制好,风干存起来,这样你跟成云一年都不用担心吃肉的问题。”吴氏认真道。

除了灾荒年,任何时候手里有银子都不会慌。

吴氏是真的将盛泽和凌云当成子侄辈,他俩不说别的,都老大不小了,总得成家吧?手里没银子,想成家都不行。

内心里,吴氏甚至都觉得盛泽今晚给每个来帮忙的送肉的行为太破费,明天请他们吃杀猪菜就已经很不错了。

不过这是盛泽自己说的,她不好张口多说什么。

盛泽考虑了下才道:“卖一半吧,今天多亏了有三姑娘和六妹妹,大娘你们拿三百斤存着,我跟成云留两百斤就差不多了。明天成云休沐,剩下的我让他去城里卖掉。”

“不成!”吴氏立刻拒绝,“我们只帮了点小忙,断不能要你这样重的礼。”

若是在今天之前,她还能装装糊涂,可今晚他们回来,她就看见了沈清潇和成三互相回避,这说明人家没看上她女儿。

既然不可能是一家人,当然不能随便占人便宜。

盛泽早就知道她会拒绝,闻言笑道:“没事,大娘就当借的,以后还给我就是。再说了,我跟成云整天在你们家蹭吃蹭喝,这点东西都不愿意借的话,那岂不是成了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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