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霄漫无目的地走在街头,名义上是巡逻,实则是摸鱼打时间。
路过一家大型市门口时,脑海中突然响起一道冰冷的机械音。
【检测到关键剧情人物“百粉熊”
正在进行非法交易】
【触连环任务】
【选项a:实施抓捕】
【奖励:死士打手o名】
【选项b:当场击毙】
【奖励:精锐死士o名】
声音不大,却在林霄耳中炸响。
他脚步未停,甚至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理智瞬间做出了判断。
击毙虽痛快,但容易留下隐患,且对方若是有备而来,风险不小。
而直接收编为手下,不仅能扩充势力,还能避免不必要的动静。
更重要的是,那些死士可是真正的战力,远比临时抓来的打手好用得多。
他在心中默念。
选择。
港岛法度森严,即便抓到那帮贩卖白色粉末的毒枭,顶天了也就是个无期徒刑。
与其让他们在牢里白吃白喝消耗公粮,倒不如就地正法,一了百了。
至于林霄心里跟明镜似的,五十个只会空手道古惑仔死士,哪有五十个手持火器、懂战术配合的军装巡警死士香?
七步之外,枪是王道。
七步之内,枪就是真理,快且准。
思绪回转,林霄脑海中迅调取原着剧情。
原本就有两名便衣警察在市外围蹲守,可惜最后让目标给溜了。
如今他顶着军装巡警的身份,那一身皇皮制服若是大摇大摆进市,必然打草惊蛇。
不如将计就计,去那个埋伏点,请君入瓮。
原身枪法虽只是警校及格线水平,但守株待兔这种近距离盲射,林霄自问拿捏得稳稳当当。
十余分钟后,市内部。
便衣何定邦敏锐捕捉到“百粉熊”
的身影,对方正与人进行隐蔽交易。
眼看包裹交接完毕,“百粉熊”
攥紧东西准备撤出人群。
何定邦心头一紧,立刻向身旁同伴递去眼神示意:直接动手,控制局面。
岂料那同伴是个直肠子,举起枪就吼:“站住!我是警察!”
这一嗓子,直接把猎物吓跑了。
“百粉熊”
头都没回,拔腿就跑。
何定邦气得牙痒痒,恨不得当场把这蠢货嘴撕烂。
没工夫抱怨,他身形暴起,如猎豹般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