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白色的保时捷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隔着大约两个车身的距离。透过前挡风玻璃,隐约能看到王雅雯那张精致的脸,正侧头对身边的司机说着什么。
她今天穿了件浅香槟色的套装,头发挽成优雅的发髻,耳垂上那对珍珠耳钉,在晨光中泛着温润的光泽。
得体,矜贵,无可挑剔。
沈墨琛收回目光,重新看向窗外。
他对王雅雯没有恶感。她不过是被家族推出来的另一个“合格品”,和他一样,从小就被教导该如何说话、如何微笑、如何成为一个完美无瑕的工具。他们是一类人——至少在这一点上,他们同病相怜。
可他不想和她有任何交集。
不是因为讨厌她。
是因为他已经无法忍受,任何被安排好的“正确”。
海城,小院。
林晚是被鸟叫声吵醒的。
他睁开眼,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哪里——不是酒店顶层套房那张过于柔软的大床,而是小院卧室里一张简单的木床。床垫不算软,枕头也不高,但睡得很踏实,没有那种坠入云端的不真实感。
阳光透过没拉严的窗帘缝隙漏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道细细的金线。
他侧头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闹钟。早上七点二十。
他睡了整整六个小时,没有做梦,没有惊醒,一觉到天亮。
这是多久没有过的事?
林晚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了一会儿呆。
天花板上有一道细细的裂纹,从墙角蜿蜒到吊灯附近,像一条慵懒的蛇。
以前住在出租屋的时候,他经常盯着天花板上的裂纹发呆,想着哪天攒够钱,一定要租个更好的地方。
后来,他就再没有机会发呆。
那些在顶层套房的日子里,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他不敢放松,不敢走神,时刻警惕着沈墨琛的每一次靠近,每一次注视。
现在,他终于又可以发呆了。
可他却觉得空落落的。
不是想念沈墨琛。
是……不习惯。
不习惯没有那种如影随形的压迫感,不习惯不用时刻竖起尖刺防备谁,不习惯这突如其来的、过分的安静。
林晚坐起身,揉了揉太阳穴。
床头柜上,放着陈峰昨晚临走前留下的一部手机。不是那部一次性电话,是一部崭新的、功能齐全的智能手机。陈峰说,沈墨琛吩咐的,让他有任何需要随时联系。
林晚拿起那部手机,开机。
屏幕亮起,显示有新的消息。
点开。
是沈墨琛发来的。
只有一句话,时间是凌晨三点:
「小院住得惯吗?缺什么告诉陈峰。我这边还要两天。」
林晚看着那行字,指尖悬在屏幕上方,久久没有落下。
凌晨三点。北城那边的家宴是今天中午,他这个时候还不睡,是在准备什么?还是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