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
李怀德下午出的这个主意,如同在他原本有些混沌的思路上,劈开了一道雪亮的闪电。
虽然听起来有些离经叛道,甚至在这个年代有些惊世骇俗。
可林动冷静下来,反复权衡后,不得不承认。
这确实是目前情况下,最稳妥、最合法、也最有可能一举拿下那两间正房的“捷径”。
先领结婚证,以“已婚双职工、住房极端困难”的名义,向厂里申请福利分房。
政策条文支持,厂里(李怀德)操作,街道(需要去打点)协调,三管齐下。
把两间正房合理合法地拿到手,落到妹妹林倩的名下。
至于这场婚姻的本质,是真情实感,还是各取所需,那是两个人之间的“私事”。
是“感情问题”,外人无权置喙,组织原则上也不干涉。
重要的是,那两间象征着独立、安全和底气的房子。
要牢牢攥在妹妹手里,成为她未来安身立命、不受人欺的资本。
至于以后……感情可以慢慢培养,水到渠成最好。
如果实在实在合不来,或者有了更好的选择。
那“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自由权利。
重要的是,先把最实在的利益——房子,这个在这个年代普通人眼中最大的财富和保障——拿到手。
思路是清晰了,可这人选……
林动的眉头又紧紧地锁了起来,手指无意识地在膝盖上轻轻敲击。
这“假结婚”的对象,或者说,这个“合作伙伴”,可不是随便在大街上拉一个就行的。
这里面的讲究,太多了,稍有不慎,就是引狼入室,后患无穷。
先,得老实,得本分。
不能有太多花花肠子,不能是那种心眼多、算计深、一肚子坏水的。
否则,今天能为了房子跟你“假结婚”,明天就能为了更大的利益反咬你一口。
或者拿这件事一直要挟你。
其次,得听话,得好拿捏。
必须能明确自己的“位置”,知道这场“婚姻”的本质是什么,知道谁才是主导者。
要让他往东,他不敢往西;要他闭嘴,他绝不多言。
不能有太强的主见,更不能有反抗的念头。
第三,最好……没什么根基,没什么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家庭背景。
在城里孤身一人最好,或者家里是偏远农村、老实巴交的贫农,在城里无依无靠。
这样的人,没有外援,没有退路,更容易控制。
用完了,或者需要“处理”时,也方便,不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四,对妹妹,得知冷知热,至少表面上要过得去。
不能欺负她,不能给她气受。
妹妹虽然是为了房子答应这件事,但也不能让她在“婚姻”存续期间受委屈。
这个人,脾气得好,不能是那种暴躁易怒、有暴力倾向的。
第五,模样嘛,倒不要求多英俊潇洒,但起码要五官端正,看得过去。
不能太猥琐,让妹妹看着恶心。身高体魄,也不能太差。
毕竟名义上是“丈夫”,太弱鸡了也丢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