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他站在窗边,阳光落在他身上。我站在对面的楼里,看了他很久。
然后霍北廷从背后抱住他。
我看见了。
那一刻,我知道我输了。
不是输给霍北廷。是输给那个拥抱。
那种拥抱,我永远给不了。
后来我做了很多事。
搞霍北廷的项目,掐他的资金,挖他的人。不是想赢,是想让他知道我的存在。
想让沈苍舒知道,有个人,记得他五年。
我甚至故意被他抓住。
不是因为跑不掉。是因为想见他一面。
那间私宅里,他坐在我对面。我问他,你记住我了吗?他说记住了。
够了。
真的够了。
出来之后,我又约了他一次。
那天我问了他一个问题:如果我先遇到你,你会选我吗?
他说不会。因为霍北廷是霍北廷,我是我。
他说得对。
我喜欢的那道光,不是因为他照亮了我。是因为他本身就是光。
而他选的人,是能和他并肩站在一起的人。不是站在暗处仰望的人。
我认了。
那天我走出咖啡馆,雪下得很大。我站在街角,看着他走向霍北廷。
两个人抱在一起。
我看了很久。
然后我转身走了。
这一次,没有回头。
——
后来我回了国外。
妹妹问我,哥,你以后打算干什么?
我说,找个地方住下来,养条狗,种种花,过点普通日子。
她说,那挺好的。
我说,嗯。
我没告诉她,我还是会失眠。
还是会在半夜醒来,盯着天花板发呆。
还是会想起那个下午,阳光落在他身上的样子。
但我不会再回去了。
那道光,我见过就够了。
窗台上放着那张照片。
沈苍舒站在阳光下,笑得眉眼弯弯。
我看着那张照片,忽然笑了。
“沈苍舒。”
我轻轻念了一遍这个名字。
“谢谢你。”
谢谢你让我见过光。
谢谢你让我知道,活着,也不是那么没意思。
窗外,夕阳西下。
金色的光落在窗台上,暖暖的。
我伸手,摸了摸那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