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回来的那天,平安村的野蔷薇开得正疯,粉的、白的、带锯齿边的,挤在田埂上、石缝里,把整条巷子都染得香喷喷的。李建国天没亮就起来,把蔷薇架擦了又擦,竹片上的毛刺都用砂纸磨平了,又从腌菜缸里捞出那罐蔷薇花,用清水泡着,罐口飘出淡淡的甜香。
“你这傻小子,擦三遍了。”张奶奶拄着拐杖站在院门口,看着李建国蹲在花架下,用布蘸着井水一点点擦竹片,“秀丫头又不是来检查卫生的。”
李建国直起身,手背在蓝布褂子上蹭了蹭,脸有点红:“我就是想让她看着舒坦。”他指着花架上挂着的红布条,“您看这颜色,她上次在信里说喜欢艳点的。”
张奶奶笑得拐杖都晃了:“知道知道,你连她喜欢吃带芝麻的糖包,都记在本子上呢。”
正说着,巷口传来自行车铃铛声,“叮铃铃”的,脆得像咬碎了冰糖。李建国手里的布“啪”地掉在地上,拔腿就往巷口跑,鞋跟蹭着青石板,出“咯吱”的响。
林秀坐在王二婶家二柱子的自行车后座上,怀里抱着个竹筐,筐里的白蔷薇苗用湿布盖着,露出点嫩绿色的藤。她穿着那件浅蓝色的确良衬衫,袖口卷到胳膊肘,露出的手腕上,还戴着李建国送的银镯子,一晃一晃的,闪着光。
“秀!”李建国跑得太急,在她面前刹住脚,喘得说不出话,胸口的衣襟都湿透了。
林秀从自行车上跳下来,竹筐往地上一放,伸手就去碰他的额头:“跑这么快干啥?看你喘的。”她的指尖带着蔷薇花的香,轻轻一碰,李建国觉得浑身的汗都变成了热流,往心里涌。
“我……我怕你找不着家。”他挠挠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像是要把这三个月没见的光景,都从她脸上补回来。
“傻样。”林秀笑了,眼角的细纹里盛着光,“就算闭着眼,我也能摸到你搭的蔷薇架。”
二柱子在旁边咳嗽了两声:“秀姐,建国哥,我先回去了,我娘还等着我喂猪呢。”
“哎,谢谢你二柱子!”林秀往他手里塞了块水果糖,是从城里带的,“改天来家里吃饺子。”
李建国只顾着帮林秀拎竹筐,筐子不沉,他却攥得紧紧的,指节都白了。林秀看在眼里,悄悄碰了碰他的胳膊:“我又跑不了。”
他这才松开点,却把筐绳往自己这边挪了挪,像是怕她累着。两人往院里走,脚步踩在落满花瓣的青石板上,“沙沙”的,像在说悄悄话。
“你看这花架。”李建国指着拱形的竹架,声音有点抖,“照着你画的图样搭的,二柱子说比城里公园的还结实。”
林秀仰头看,竹片被阳光晒成了浅金色,架顶还系着几条红布条,风一吹,像跳动的火苗。“真好看。”她伸手摸了摸竹片,“比我画的还好看。”
“你寄的月季苗,我种在那边了。”李建国指着花架下的泥土,“刚冒芽,嫩得很。”
“不急,”林秀蹲下身,拨开盖在蔷薇苗上的湿布,“这白蔷薇得先缓几天,等根扎稳了再移到架下。”她的手指轻轻碰了碰叶片,忽然笑了,“你看这锯齿边,跟你画的一模一样。”
李建国凑过去看,果然,叶片边缘的小锯齿整整齐齐的,像林秀用小剪刀剪过似的。“我后来照着你寄的书认的。”他从兜里掏出那本《怎样种好花》,书页都翻卷了,上面还用铅笔圈了好多处,“这页说,蔷薇喜欢晒太阳,咱这花架正好对着南墙,一天能晒六个钟头。”
林秀看着他圈出来的字,铅笔印子深深的,像是刻在纸上,心里忽然软得疼。她想起在城里的夜里,对着信纸画蔷薇架的样子,那时总怕他嫌麻烦,怕他觉得“城里人的花样就是多”,却没想过,他会把每一个字都当成宝贝,记在心里,落在实处。
“建国,”她抬起头,眼睛亮亮的,“绣品厂的王师傅说,可以把咱村的野蔷薇纹样印在布上,让我回来组织村里的姑娘学刺绣,到时候办个小工厂,咱自己当老板。”
李建国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自己当老板?”
“嗯,”林秀点头,声音里带着雀跃,“就用咱后山的野蔷薇当样子,绣在被面、枕套上,准能卖个好价钱。到时候你开货车拉货,我管着厂里的活,咱不用再看别人脸色。”
“中!”李建国攥紧了拳头,指节“咔咔”响,“我这就去跟王老板说,不学开货车了,回来给你搭厂房!”
“傻样,”林秀拉住他的手,他的手心全是汗,却暖得烫人,“厂房不急,先把花种好。你想啊,等厂里的姑娘们看着这满架的蔷薇,绣出来的花样才更有精神。”
李建国看着她的手,又看看花架,忽然想起什么,往屋里跑:“我给你留了好东西!”
他抱出个玻璃罐,里面腌着的蔷薇花骨朵泛着浅粉色,浸在透明的盐水里。“你说能泡水喝,我摘了最饱满的花苞腌的。”他拧开盖子,一股清香味飘出来,“张奶奶说,加点红糖更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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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拿起个小勺子,舀了朵花苞放在嘴里,咸丝丝的,带着点涩,回味却有股甜。“真好吃。”她笑着说,眼角的泪却掉了下来,落在玻璃罐上,“比城里的玫瑰花茶还香。”
“那是,”李建国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咱这是野的,有劲儿。”
午后的阳光穿过蔷薇架,在地上投下细碎的光斑。林秀坐在小马扎上,教李建国辨认蔷薇品种,他学得认真,时不时往本子上画,画得不像,就急得抓头。
“你看这朵,”林秀指着墙边的一丛白蔷薇,“花瓣是重瓣的,摸起来厚实,这叫‘白玉堂’。”
李建国在本子上画了个圆乎乎的花瓣,旁边写着“白玉堂,厚”。
“那丛粉的,单瓣,花蕊特别黄,叫‘粉团’。”
他又画了个尖尖的花瓣,标上“粉团,蕊黄”。
画到第三丛,林秀忽然停住了,那丛蔷薇开得最艳,花瓣边缘带着波浪似的锯齿,是去年两人在后山现的,当时她说“这叫啥名字好呢”,李建国说“就叫‘秀丫头’吧,又野又俊”。
“这叫啥?”李建国举着铅笔问,眼睛亮晶晶的。
林秀看着他,忽然笑了,声音轻轻的:“叫‘建国花’。”
李建国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脸“腾”地红了,抓着铅笔在纸上画了个歪歪扭扭的爱心,把那丛花圈在里面。
风穿过花架,带着蔷薇的香,吹得红布条“哗啦啦”响。林秀靠在李建国的肩膀上,闻着他身上的土腥味混着草木灰的香,忽然觉得,这就是她想要的日子——有个人把你的话当圣旨,把你的喜好刻在心里,把你说的每一种花,都当成宝贝来认,来养,来藏在岁月里,酿成最醇厚的甜。
“等花开满架,”李建国忽然说,声音闷闷的,“咱就成亲吧。”
林秀抬起头,看见他的耳朵红得像熟透的樱桃,阳光落在他脸上,绒毛都看得清清楚楚。“不是早就成亲了吗?”她故意逗他。
“我是说,”他急得脸更红了,“像城里那样,穿婚纱,拍照片,让全村人都知道,你是我李建国的媳妇,一辈子都是。”
林秀的心跳得像揣了只兔子,她把脸埋在他的胳膊上,声音细若蚊呐:“嗯。”
花架下的白蔷薇苗似乎听懂了,嫩绿色的藤轻轻晃了晃,像在点头。远处的麦田里,风吹过麦浪,出“沙沙”的响,像是在为这对恋人唱着歌,把他们的痴恋,织进这满架的花香里,织进往后漫长的岁月里,再也拆不开,解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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