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权力,正义
2005年的时候,十五岁的王乔乔人生第一次杀死了一个人。一个不认识的少年,不知道他的姓名,不清楚他的人种,甚至从未看清过他的长相。
那天晚上王德发没有跟在她身边,王乔乔依稀记得,那是因为她错过了那天领餐的时间,她半夜饿的睡不着,将王德发留在干燥的庇护所里占着床位,自己偷偷溜了出去。
外面已经下了很长时间的暴雨,到处都湿乎乎的。
在当时,王乔乔的日子其实过得不错。王德发在当地凶名远播,附近的流浪汉或街头黑|帮极少来触她的霉头。她的身上永远是干净的,没有异味,也没有残缺的指甲和肿胀变形的关节。她不像别的女流浪汉一样,会经常被殴打,必须不洗头不洗澡,把自己弄得无人愿意靠近,才能避免被侵犯。
政府和非盈利组织建立的流浪汉庇护所实行性别分离政策,因为她从不主动找事,情绪稳定,以及曾借王德发的威风帮助过其中一些人,她在庇护所的女人们那里也还算受欢迎,天冷的日子里,她总能抢到一个床位。
王乔乔就是这样不幸又幸运地活着的,暂时忘记了初遇王德发时的惊险,甚至忘记了曾经在寄养家庭的屈辱,对自己的处境无知无觉,像一个在没有性别和阶级分别的童话世界般的自由天地的小小精灵,快乐地过好当下是她的全部。
于是王乔乔自然而然産生了一些娇气,她不吃被雨水泡过的,不吃有损坏的,不吃过期的,幸好超市和餐厅的小巷後从来不缺少食物,不少还在包装袋里完好无损。她像是一只小蜜蜂似的,一边哼着歌,一边撅着屁股,在垃圾箱里刨食。
那个少年在她拎着一袋密封包装的三明治走出小巷时袭击了她。
王乔乔吓坏了,她在空无一人的雨夜街道上尖叫,雨水吞没了她的声音,灌进她的喉咙,她难以呼吸,咳个不停,头晕眼花,几乎落败。肾上腺素在她体内飙升,与生俱来的波纹天赋让她细瘦的胳膊充满了力量,她把那个少年掀翻在地,扭头就跑。
地面湿滑,眼前一片模糊,她的伞早不知丢到了哪里,雨衣也破了,衣服黏糊糊地贴在身上,喉咙里灌进的雨水让肺部每呼吸一次都如针扎一般刺痛,但她的四肢很暖和,热流在她身体里涌动。
她听见少年在她背後咒骂,追了上来,步幅比她大得多。
王乔乔突然冷静下来了,这完全不合常理,仿佛是另一种天赋。一股令人後脊发凉的愤怒安静地降临在她的身上,她那时想的是,那就杀了他吧。
她朝一个停放着回收车辆的废弃车厂奔去,她似乎听见身後的陌生人发出嘲笑声,那完全是个更荒凉,更宽阔的地方,更适合施暴,甚至抛|尸。是的,抛|尸。王乔乔也是这麽想的。
她对这一带非常熟悉。虽然因为□□盘踞,流浪人士的活动范围大受限制,但她可以带着王德发出入任何人的领地,连配枪的人都不招惹她们,那些常年酗酒,吸|毒的家夥经常手抖,他们都清楚,这条疯狗根本不怕子弹,如果做不到一击毙命,那就永远不要开枪。而她干净漂亮且年幼的外貌,让她也可以融入正常人之中,不会有店员赶她,不会有警察以维护治安的借口驱逐她。纽约布朗克斯的大街小巷是她的花园。
她满心愤怒,仿佛不知疼痛,翻过了那个停车场挂满了荆棘状铁丝的围栏,落在垃圾桶上,跑向配电室,拉下了电闸。
那个少年甚至没有发出一声惨叫,从铁网上落了下来,掉在了垃圾桶盖上,一条腿插在了一包垃圾里。
“太好了,我杀了他了,这个杂种。”王乔乔痛快地想到。
雨小了很多,月光突破云层,终于,积水反射的不再只是老旧电灯那一点点可怜兮兮的黄光。王乔乔踏水走来,水波晃动,光的倒影在少年大睁的眼中一闪一闪。
这是王乔乔第一次认真直视一具尸体,在那之前,她只是幸存者,无知无觉地活着,从未把“杀”和“死”,以及“丧失生命”的概念联系在一起。痛快消失了,变成了一种诡异的恶心,沉甸甸落在她胃里,替代了折磨她一整夜的饥饿。
王乔乔完全没有“犯罪”和“她可能会被警察抓走”的概念,她没有害怕逃走,仿佛脚底被紧紧粘牢在地上,静默地,痴迷地望着那个少年因为电击而痛苦扭曲的脸。她发现,这个少年拥有一双和自己一样大大的琥珀色眼眸。
可他死了,她还活着。
这就是“杀人”。
王乔乔突然呕吐起来,几乎把胆汁都吐出去,吐得涕泪横流,四肢伏地,仿佛一个奴隶,一个罪人。
王乔乔就这样诡异地理解了权力,它出生于在力量的不平等之上,能够剥夺人的生命。她警惕它,抗拒它,宁愿受苦也不愿触碰它,每一次使用,都让她痛苦无比,就像那天的呕吐反应已经成为了神经的一个必经之路。
所以,她在1885年,宁愿被家庭教师埃德加羞辱揩油,也不使用自己的力量拧断他的手;在1936年,她回避着那不勒斯的人们对她的污蔑,宁可把自己关在家里,也不愿意把他们拖进角落里,吸成一具干尸。当然,不能把所有约束力量归功于她的理智道德,世俗规矩也在作用着,是种族偏见丶性别歧视和战争,是能够杀死吸血鬼的波纹。
但外部力量在1987年失效了。因为那个年代的日本,实在太像2007年之前的纽约,也太让王乔乔想起2008年到2010年之间的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