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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3章 二百六十三日(第1页)

砚底沉冤

暮云四合,残阳把江南青石长街染得一片熔金。六月初三的晚风裹着湿热水汽,卷过青瓦飞檐,却吹不散栖凤镇上空笼罩三日的阴霾。

我靠在茶馆二楼栏杆上,指尖捏着半块凉透的桂花糕,望着街心被官差警戒线围起的宅院。三天之内,两起命案,死者皆是镇上容貌出众的年轻女子,面容完好,唯独整张脸皮像是被巧手匠人剥绣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官府束手无策,民间流言疯传,说是山中精怪化作厉鬼,专挑美人换脸。

“书生,吃不吃?”

低沉平稳的声音自身后传来,我不用回头,也知道是沈砚秋。他总爱这般喊我,自三个月前暴雨夜,我误撞入凶案现场被官差当成替罪羔羊,是他提着剑拦下乱哄哄的捕快,将我捞出来之后,这称呼就没改过。

我转过身,看见他身着惯常的青灰色劲装,腰间那块刻着“砚”字的墨玉随着动作轻晃。他正低头拆着油纸包,里面是刚买的豆沙包。见我摇头,他也不劝,指尖习惯性叩了叩墨玉,那是他碾磨物证粉末的工具,每逢思索案情,便会无意识做这个动作。

“官府又把那卖胭脂的老板娘抓回去拷打了?”我瞥向街尾衙役押着妇人走过的身影。第一个死者李婉娘生前最后买的,就是老板娘铺子里的桃花胭脂。

沈砚秋咬了一口豆沙包,眼皮都没抬:“屈打成招的路子,官府玩得熟。”他咽下嘴里的面食,抬眼望向那栋紧闭的宅院大门,“第一个死者李婉娘,绣坊当家,二十二岁,昨日下葬;第二个死者苏晴,书坊管事之女,十九岁,今早被丫鬟在后院井边现。两张脸皮,都没了。”

我想起三日前初见凶案现场的场景,惨白的尸体躺在绣架旁,脖颈以下完好无损,唯独原本精致俏丽的脸庞处只剩一片血肉模糊,触目惊心。那时候我被慌乱的人群推搡着撞进警戒线,官差看见我满身沾了雨水的泥点,又瞧见我是孤身赶路的外乡书生,二话不说就要锁我。

“你那日说,苏晴死前戴的银镯子刻着桃花纹?”沈砚秋忽然开口。

我点头,回忆翻涌而上。三日前我赶路路过苏家书坊,曾瞧见苏晴出门买花,腕间银镯晃得亮眼,雕花正是层层叠叠的桃花。“错不了,那镯子做工精细,花瓣边缘还有细巧的镂空,镇上银匠铺子独一份的手艺。”

他指节叩墨玉的动作顿了顿:“第一个死者李婉娘,贴身丫鬟作证,她也有一模一样的桃花银镯,出事之后,镯子不见了。”

话音刚落,楼下传来一阵骚动。捕头满头大汗地跑过来,看见沈砚秋像是看见了救星,拱手作揖:“砚先生!第三起了!城东布庄,张家小姐!又是……没了脸皮!”

沈砚秋二话不说,拎起腰间佩剑,瞥了我一眼:“走。”

我早就习惯跟着他奔波。他破诡案,我识风土,遇上古籍典故、民间习俗,总能给他提些零碎线索。三个月同行,官府查案的官差见怪不怪,连拦都不拦我一下。

城东布庄比前两处案现场更热闹,张家是栖凤镇富商,哭声震天。张夫人瘫坐在门槛上,哭得几乎晕厥,家丁围作一团,官差挤不进去。沈砚秋没动用武力,只是站在人群外,目光扫过慌乱的众人,最后落在墙角一个攥着碎银抖的小丫鬟身上。

他没上前,反倒偏头问我:“江南大户人家,未出阁的姑娘,贴身戴的饰,有什么规矩?”

我思索片刻:“嫡女传家,银镯多是母亲亲手所赠;庶女外嫁,才会自购饰装点。张家三位小姐,大小姐二小姐都是嫡出,只有三小姐,也就是死者,是庶出。”

沈砚秋眉峰微动,指尖又叩了叩墨玉。他绕开哭闹的人群,径直走进后院。尸体躺在闺房软榻上,和前两例

第一章:雨夜来客

新港市的雨总是带着一股铁锈味,像是这座城市从未愈合的伤口在渗血。

林默坐在“旧时光”古董店的柜台后,手里拿着一块绒布,正小心翼翼地擦拭着一只黄铜怀表。店里的灯光昏黄,空气中弥漫着陈旧木头和机油混合的味道。墙上的挂钟指向凌晨两点,秒针走动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被无限放大,像是一种单调的催促。

风铃响了。

不是那种清脆的叮当声,而是被狂风扯动出的尖锐嘶鸣。林默没有抬头,只是手上的动作顿了顿。这个点,除了醉汉和走投无路的赌徒,不会有正常人敲门。

门被推开,湿冷的风裹挟着雨水灌了进来。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的帽檐压得很低,雨水顺着衣摆滴在地板上,汇成一小滩浑浊的水渍。

“我们打烊了。”林默的声音沙哑,像是很久没说过话。

男人没有理会,径直走到柜台前,从怀里掏出一个用油布包裹的物件,重重地拍在桌面上。

“修好它。”男人的声音低沉,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压迫感,“钱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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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终于抬起头。男人的脸隐藏在阴影里,只露出苍白得近乎病态的下巴和紧抿的嘴唇。林默的目光落在桌上的油布包上,眉头微微皱起。

“我不接急活。”

“这不是急活。”男人终于抬起手,掀开了帽檐。

林默的瞳孔猛地收缩。

那是一张他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见到的脸。虽然比记忆中苍老了许多,左眼角多了一道狰狞的疤痕,但那双眼睛,那种像狼一样警惕又绝望的眼神,绝对是陈锋。

十年前,陈锋是林默在警校最好的搭档,也是他在缉毒组最信任的兄弟。直到那个雨夜,陈锋在追捕毒枭“鬼面”的行动中失踪,连同那批价值连城的证据一起人间蒸。官方结论是牺牲,但林默始终不信。

“陈锋?”林默的声音有些颤,手中的绒布掉落在地。

陈锋没有回答,只是死死盯着林默,手指关节因为用力而泛白。他缓缓解开油布,露出里面的东西。

那是一只座钟的机芯。

但这只机芯极其古怪,齿轮并非黄铜或钢铁制成,而是呈现出一种诡异的暗红色,像是被血浸泡过,又像是某种生物的组织。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机芯中央并没有摆锤,而是悬浮着一根极细的、半透明的丝线,丝线连接着上下两个不知名的金属环,正在以一种违背物理常识的频率微微震颤。

“它停了。”陈锋说,“从十年前那个晚上开始,它就停了。”

林默盯着那诡异的机芯,一股寒意从脚底直窜天灵盖。作为古董修复师,他见过无数精密的机械,但眼前这东西,根本不属于人类的技术范畴。

“这是什么?”林默问。

“这是‘命’。”陈锋的声音低得像是在自言自语,“也是‘罪’。林默,你是唯一能修好它的人。只有你能修好它,我才能……结束这一切。”

“结束什么?”

“结束这场长达十年的追逐。”陈锋抬起头,眼神中透着一种令人心碎的疲惫,“有人要杀我,也有人要杀你。这只钟,是唯一的钥匙。修好它,你就能知道十年前到底生了什么,也能知道……为什么我还活着。”

林默沉默了许久。窗外的雨声愈狂暴,像是无数冤魂在拍打着玻璃。他伸出手,指尖触碰到那暗红色的齿轮,一股冰冷的刺痛感瞬间传遍全身。

那不是金属的触感,那是某种活物的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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