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上小学,就不断有人夸她,男生们扯她头发,扔她纸团,有时候又给她送来棒棒糖之类的小零食,千方百计吸引她的注意力,甚至有恶心的老师,自己已经是大腹便便的中年大叔了,却还是找个由头把她叫进办公室,就为了能在关上门後摸她的手,用胳膊肘去蹭她的胸。
这些事是不能告诉妈妈的,因为妈妈嫉妒她的漂亮,据说她曾经也是个大美人,可是生了她之後就没那麽美了,同时妈妈又需要她的漂亮,只要把她带出去,总会有人来夸她,然後说“果然还是妈妈的基因好”。她需要做一个漂亮的布娃娃,布娃娃的不能有污点的。
渐渐的,汐华长大了,越长越漂亮,漂亮到路过的男人为了看她甚至会栽跟头。因为她太漂亮了,人们往往会忽略,她还很聪明。她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考上了大学,然而大学毕业时,日本还没到推出《男女雇佣机会均等法》的1985年,职场招募女性,也不过是招为男性雇员端茶送水的侍应生,面试官一看她非常漂亮,就疯狂暗示她进了公司之後,能立刻攀上精英雇员,从此麻雀飞上凤凰枝。
汐华对此不屑一顾。她才瞧不上这些根本不如她的男人,不过是少了两个胸多了一条肉,怎麽就能压到她头上了?汐华要找到比她更优秀的男人,要身材高大,和她纤长窈窕的体型相称,要容貌俊美,和她艳丽夺目的长相争辉,要胸有城府,眼界宽阔,形容潇洒,别具一格,能让她心悦诚服,心甘情愿张开腿。
在日本应该是找不到这样的男人了,汐华苦练英语,还是性感高雅的伦敦腔,将日语那念起来像方形车轱辘咯噔的片假拼音丢到九霄云外,然後,她出国了。
汐华找了四年,终于有一天,在一家伦敦的乐声震动的酒吧卡座里看见了DIO。
他一个人坐在那里,面前摆着一瓶血红的酒,慵懒地靠在深色法兰绒的椅背上,如雕像一般的肌肉放松地舒展着,一头金发有些蓬乱,看起来像是一头正在打盹的雄狮。轰鸣的舞曲似乎都在他那静止了。
汐华用小镜子确认了自己的发型和妆容,端起正在喝的香槟,踩着最惑人的步伐朝DIO走去。
“介意我加入吗?这底下太闹了。”她慵懒地靠在卡座的靠椅上,媚眼如丝。
DIO瞥了她一眼,笑了一声,声音低沉,不带嘲讽意味,反倒听起来有几分对孩子的宠溺和莫名的期待。“坐吧,女人。”他的声音如1959年拉菲酒庄的干红一般醇厚迷人。
汐华落座了,在这个男人的对面。她大方地展示自己供对方打量,同时也打量对方。
脖子上有一圈奇怪的荆棘刺青,左肩後的五角星不知是胎记还是纹身,手上没有佩戴戒指的痕迹……这男人似乎不时往台上一瞥。
他在看什麽?
台上有个DJ在打碟,头顶五色灯球闪的花里胡哨,只能依稀看出那是个女人。凭借汐华多年来泡吧的经验,这个DJ的技术算是顶尖,场子很热闹。有几个醉鬼喝嗨了,趁着酒兴,干脆冲上台去舞,手里抱着的啤酒被摇出大量泡沫,泼得到处都是。
倒是也有些好笑的。
汐华也跟着看了一会儿,酒喝完後,她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便道了别。这才第一天,不着急。
她第二天没接到电话,这让她有些吃惊,又有些失落,紧接着又愤怒起来。还从没人敢这麽晾着她呢!他最好有什麽苦衷,别让她在酒吧逮到他!
那个男人竟然真的在那里,还是那个卡座,位置都没变一下。她立刻就去质问:“为什麽没有打电话?对我没兴趣?”
男人又笑了。“我对阳光过敏,白天不能出门。”
确实,尽管这酒吧里彩灯乱闪,也能看出他白得像纸。汐华竟突然一下害羞起来,忸怩道:“对不起,我不知道。”
後来,他们经常在这酒吧约会,有一天突然就不去酒吧了,去了他下榻的酒店,厮混了好一段时间。DIO似乎是什麽领导人物,他白天多在休眠,夜里出来工作,他的手下人则将酒店其他房间一并租下,为他颁布的指令忙前忙後。不知道为什麽,当他们看到汐华在公共区域坐着的时候,总会露出欲言又止的表情,然後飞速交换几个眼神,充满了某种心领神会的不怀好意。
汐华以为他们是嘲讽她只是个空有外表的花瓶,她自然不服,便要求DIO也为她安排工作,谁知这个一直以来颇具赏识力的男人竟拒绝了她,轻笑一声:“你还是留着点精力……”
留着精力做什麽?陪他上床吗?汐华表面做出羞涩的样子,内心却狠狠咬紧了牙。看来这个男人,也不过和那些只看外表的男人一样,只是个肤浅的蠢货!……不,不不不,他手下有女人的,而且长得不赖,还很崇拜他,他能把她们都使用的很好,为什麽独独她汐华不行?
汐华回想起他那声轻笑,越想,越觉得那充斥着某种恶趣味的期待,就跟……就跟他那些下属们交换的眼神一样。
他们到底在瞒着她些什麽?
汐华的疑问在忐忑中停留了没几天,就得到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