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上什么议题?”巴扎说。
“会议上你就知道了。”
“我是党委副书记,既然没有权力知道即将召开的会议什么内容。对不起,你安排吧!”巴扎气呼呼的站起来走了。
安雄愣了一会儿,这个巴扎敢直面和他叫板了。无奈,给警令部主任打电话,立即召开党委会。
好几个党委委员没有来局里,昨天晚上一夜没有休息,他们多在家补觉。
一个小时后,党委会召开。
会议室里,安雄板着脸看了一圈,党委委员都来了,巴扎也在身边坐,这小子再牛逼,不敢无故不参加党委会。
稍停一会儿,安雄低沉的说:“今天临时开一个党委会。党委会的议题,既要整顿队伍,也要整顿班子。既要规范纪律,更要规范业务。
昨天晚上大家忙活了一夜,身为党委书记、局长,我不知道你们都忙的什么,取得了哪些成效,有哪些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所以,我们很有必要开一个党委会,认真的梳理一下昨天晚上的行动,我们到底在干什么?为谁在做工作,这中间有没有个人因素,有没有个人成见,有没有法律政策以外的因素在作怪。
一场轰轰烈烈的行动,竟然始于一场谎言,一场毫无准备的拍脑袋,拿法律做儿戏。拿警员们的生命开玩笑,拿班子成员的命运前途仕途做实验。
实事求是的讲,对昨天晚上的行动,我很不理解,很纳闷,事前没有经过讨论,没有经过谋划,没有经过论证,几百号人,百余杆枪就大轰大嗡的上去了,从警几十年来,我是第一次遇见,第一次感触,第一次悬着的心一夜没有放下。
你们在一线面对不可思议的场景,我安雄在局里翘首以盼,没有得到真实的消息,不能在一线和你们并肩,面对有可能的伤害,我比你们的家人更担心。因为他们不知道你们在干什么,我知道,我安雄知道你们被人当枪使,被人当做猴子耍,被当做工具人,为某个人的私利好恶去搏命。”
安雄说到这里,停顿了,看了一眼四周。
警令部主任在记录。
通讯员躲在角落里大气不敢出。
其余人员面色木然。
巴扎的黑脸更是阴的可怕。
警局的班子成员都是人精,昨天晚上的行动确实诡异,县委书记亲自去一线,把警局局长抛在了一旁,很明显,林恒不信任安雄,当时就觉得安雄的局长位置怕是长不了了。
对清剿樱花公司,他们觉得很过瘾,樱花公司里面,虽然只有少数人进去过,但有种种传说,也有附近村民和以前的老员工有反应,如果是开采铁矿石,不会有那么大的污染,污水过处寸草不生,还有,一到樱花公司附近就有一股怪异的气味,这种气味和很特别,说不清道不明,闻了使人反胃,皮肤过敏,还掉头发。
有经常报失踪人口的,外地来罗埠寻找失踪家人的,最后把焦点都集中在樱花公司,樱花公司日本人是大股东,副省长做后台,谁敢动?想都不敢想。一举端了樱花公司,从现有掌握的情况看,里面问题不小。遗憾的是没有抓到二股东马新强,这家伙肯定找老丈人告状去了。
安雄在党委会上这样一个开场白,很明显是和林恒对着干的。一是对昨天晚上的安排不满意,一项大行动把局长晾在一边,有点说不过去。还有,凭安雄一贯的作风,没有人给他撑腰,他不敢讲这样的话。
看似一场行动的指挥权之争,实际上是两股势力的较量,从暗处走到了明处,从桌面下的踢腿磨脚到桌面上争斗。
冷眼旁观吧,谁的官大听谁的。都不得罪,只做分内的事,过分的事不做。必要时躺平,这是多数人的心态。
安雄喝了一口水,继续说道:“现在我宣布几项意见,第一,每个小组今天中午十二点之前,把本小组的行动情况整理以后把警令部。党委要掌握整体情况,以应对下一步的各种可能。”
安雄没有说把材料直接交到他那里,交给警令部是公事公办,即便以后案情泄露或者出现其他意外,不会怀疑到他的头上,自己可以推卸。
“第二项决定,除日常工作外,所有出警十人以上的活动的,必须报局党委批准,需要动用枪支的,不管出动多少人,事前必须向局党委报备,否则后果自负。
第三樱花公司的案子牵涉面比较广,既然以刑事案件办理,应该由分管刑侦的局长负责。所以我宣布,昨天晚上的案子由李华文副局长具体负责。所有材料档案,以及在押人员,全部移交刑警队。”
李华文愣了一下,樱花公司的案子是烫手山芋,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刑警队几十个侦查员,能拿下来吗?关键是这案子的方向不明!现在看安雄慷慨陈词意气风发,难道是得到了大领导的暗示?林恒那里怎么交代?
有人骚动,有人长出了一口气,手里的资料是烫手山芋,扔出去也好。
见有人交头接耳,安雄没有例行的征求意见,直接宣布散会。
有人站起来,有人把笔记本合上。
“慢着,我想说两句,耽搁大家;两分钟时间。”
班子成员多数愣了,合笔记本的停住了,站起来的人又坐下。
巴扎是党委副书记,应该有发言权,不要说是副书记,与会所有人都有发言权。
安雄瞪着巴扎,巴扎的黝黑的脸上,一颗痦子在抖动。安雄忽然有点胆怯。自己刚来当局长的时候这家伙是派出所长,各项工作在全县十几个派出所里总是第一,为了打造自己的人设,树立看政绩用人的高大形象,提拔他当了副局长。本以为他会感恩戴德,对自己言听计从,可是好几个案子他打招呼,巴扎都不买账。于是设计把他拿了。
谁知道这小子傍上了林恒,要和自己彻底翻脸了?
“刚才安局长讲所有需要动用枪支的,必须先报局党委备案,我想知道,是不是书面报备?如果是偏远派出所,报备来回需要几个小时,这种情况会不会贻误战机?
关于警用枪支的使用,人民警察法有规定,警用枪支管理使用条令有规定,我们要不要再单独规范几条。如果规范,会不会和法律法规有冲突?
紧急情况下如何处置?如果我们在正常的执勤中遇到暴徒袭警,要不要动用器械,怎么报备?不报备产生的后果是不是要本人承担?面对匪徒袭击群众或者警员,我们不是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制止,而是先行向各级汇报?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怎么办?我们的警员为此丢掉性命丢失枪支怎么办?
提出这个问题,请大家讨论!”
与会人员窃窃私语。
安雄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大肚腩剧烈的起伏,像要爆炸的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