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真,不靠嘴,不靠证。”
“靠血。”
他抬手,两名手下立刻上前,各捧一只乌木托盘。
一盘盛着两把薄如蝉翼的柳叶刀,刀身淬蓝,寒光凛冽;另一盘铺着素白棉布,中央放着两只青瓷碗,碗底釉色微青,映着月光,像两汪将凝未凝的血潭。
“血祭。”东莞仔吐出四字,声音陡然压低,“不打麻药。谁先切,谁后切,伤口愈合慢的——不是人。”
李俊终于抬眼。
他看向阿森。
阿森也正看着他。
两人目光相接,没有试探,没有闪避,只有一种近乎默契的静默——仿佛早已排演过千遍,只待这一刻,刀锋落下。
李俊缓缓抬起右手,解下西装扣子。
袖口滑落,露出小臂上那道弹伤。
血痂边缘微微翘起,底下新肉粉红,正随脉搏微微起伏。
他伸手,向托盘中的柳叶刀探去。
指尖距刀柄尚有寸许,忽然一顿。
月光斜斜切过阿森摊在膝上的左手——掌缘靠近虎口处,一道极细的银线,在幽光下倏然一闪。
不是疤痕。
是缝合线。
极细,极浅,几乎与肤色融为一体,若非此刻月光以十五度角斜掠而过,若非李俊的视线正卡在肌肉记忆最敏锐的捕捉阈值上,根本不会察觉。
那不是旧伤。
是新植的皮。
李俊的手,悬在半空。
柳叶刀的寒光,映进他瞳底,碎成一线冷铁。
李俊的手悬在柳叶刀上方,寸许之距,静如冻湖。
月光偏移半度——那道银线倏然隐没于阴影。
可它已烙进他视网膜底层,像一枚烧红的针,刺穿所有伪装的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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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旧疤。
是植皮。
皮下没有他十五岁在油麻地码头扛铁箱磨出的老茧,没有三年前被碎玻璃划开又愈合的螺旋状纹路,
更没有他每次握枪时拇指第一指节内侧因常年抵压扳机而形成的、微凸的角质硬结——那处皮肤,本该比别处厚三分,硬三分,糙三分。
而阿森掌缘那一小片,平滑得反常。
像一张刚裱好的纸,覆在别人的骨上。
李俊没眨眼。
呼吸未滞,脉搏未乱,连袖口随夜风拂起的弧度都与三秒前分毫不差。
他甚至将右臂抬高了两厘米——让弹伤完全暴露在东莞仔视线正中,也恰好令月光斜切过自己小臂内侧:那里,一道陈年旧疤蜿蜒如蜈蚣,疤痕组织微微隆起,边缘泛着淡粉,是十年前替李森挡下三记砍刀留下的“忠证”。
他要的不是证明自己是真的。
而是让东莞仔看见——真货,从来带疤;赝品,只配缝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