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把自己全部积蓄拿出来捐官的李榆得知自己那么快就得到了实权职位,大喜过望,在路上不小心撞到了从招募处失魂落魄出来的崔翔。
两人意外相识,崔翔得知李榆要上任的地方是云州,十分心动,那可是无数边塞诗人笔下的圣地。
什么“谁言塞外无春色,雁声惊掠古云州”“云朔自古多英杰,燕赵从来出烈魂”“将军百战鬓已秋,犹携剑气过云州”……
于是,当李榆问崔翔是否愿意给自己当主簿,崔翔果断答应了。
哪怕李榆提前说了,可能不会给他很高的月俸。
崔翔想的是:到了云州,说不定我就有投笔从戎的机会了。自古以来,文人打仗很成功的案例多的是,为何不能有我一个!
结果到了云州没一个月,崔翔就被现实刺激坏了,驻守云州的永宁军那混乱的军纪、比地痞还糟糕的兵痞,把边塞诗吹出的美丽泡泡打了个粉碎。
武人如此糟糕,那做个铁骨铮铮的文人也行啊。
谁能想到,兵痞连县衙都敢砸,砸完了,李榆去军营告状,结果反被训了一顿赶出来,那些兵痞什么事都没有。
崔翔想当军人建功立业不成,想保一方百姓平安也不成,他已经收拾行李,失落地要走,是李榆一哭二闹三上吊地求他别离开。
“我知道,他根本不是舍不得我走,是他给的月俸太少,除了我之外,根本没人愿意来。”崔翔叹了一口气,“幸好后来换了封靖平过来,军中风气大改,不然,就算李榆从城头跳下去,我也不会留下来。”
“崔先生,居然是因为读了边塞诗才来这的吗……”刘薇心中有些好笑,在现代,确实也有很多人因为一部作品,而不远万里跑到一个地方,哪怕那个地方其实什么都没有了。
崔翔严肃开口:“当然不是!”
刘薇好奇地看着他。
崔翔昂首:“还有传奇话本!《云间侠客传》《七剑定云山》《玉水奇英录》,特别好看!你识字吗?想看的话,我可以借给你看!”
苏三娘显然不理解崔翔这种看小说看得非得来个“圣地巡游”,甚至远离家人,留在这么远的地方工作的行为:“可是,你来这里,你也成不了侠客呀,故事里的人在这里,你也来这里,是为什么?”
崔翔只能说出效书中人的报国之心。
苏三娘还是不明白:“报国在哪里不能报,非要来这里?”
刘薇开口替崔翔说话:“不一样的,一个好的故事,能让人觉得那些人是真实存在过的一样,云州就不仅仅是一个边塞小城,而是一处建立与书中人物共通的心绪,侠客在这里保家卫国,在这里抛头颅洒热血,确实更容易让人升起效仿、追随之心。
做事总是枯燥的,总得有一个念想支撑着,否则,遇到困难,就想退缩了。”
“对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刘夫人说得太好了!”崔翔连连点头,心中更加激动,她果然懂我!
能不懂么,刘薇硕士报法医,就是因为看了法医剧!
因为看剧,就定了职业方向,她与崔翔,确实是不同时代的同路人。
李榆还没进门,就看见双眼放光的崔翔,正激动地与刘薇说着些什么。
这很不正常,崔翔只有初遇的时候有这种精神状态,到了云州以后,他整个人就愤世嫉俗,看这个不顺眼,看那个不顺眼,封靖平被调过来以后,他又无心县衙的事务,整天有机会就往军营跑,寻找一切机会在封靖平面前展示才艺,恨不得封靖平能马上收了他当参谋。
现在聊什么这么开心?
难道,是跟刘氏聊的?
不行,刘薇就算与林勇毫无感情,但在丧夫第一夜,就跟别的男人勾搭上了,这话好说不好听。
忍忍,好歹等三年孝期满了。
实在忍不了,也别当着别人的面啊,苏三娘还在呢。
当李榆发现自己居然在考虑守孝期的时候,不由愣了一下,他从来都不是坚定的贞洁卫道士。
他一向认为,强迫女子守望门寡是道德败坏的行为,守三年孝都太长了。
两人即无感情,又无子女,甚至连面都没见上,何必如此。
刘薇与林勇,虽然已经拜过天地,但本质上没比望门寡好多少,若是往常,李榆绝对不会多说一个字,还会暗暗支持。
今天不知道是怎么了,就是心里不是滋味。
想来是因为刘薇答应了要找出真凶,崔翔杵在那里,影响刘薇对比手迹。
就算水晶镜没有拿来,难道就不能开始对比了吗!
对,一定是这样的!
李榆将三块磨成凸透镜的水晶放在桌上:“用这个看吧,清楚一点。”
崔翔拿过一块,忽然被李榆劈手夺走:“你这眼神,用上水晶镜,也就比睁眼瞎强一点,在这添什么乱!回去睡觉去!”
崔翔震惊,发生什么事了!
李榆自从对现状失望之后,一向能装死就装死,就算封靖平来了,他也还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对他来说,换谁当守将,他都是没有什么权力的县令,什么事都做不了。
整天折腾那些富贵闲人才会弄的东西,制墨、制笔、甚至还亲自在县衙里开了一小片地种菜,弄了架织机织布……
总之,除了正事,李榆对什么事都有点兴趣。
今天晚上这事,已经移交给永宁军了,他怎么还这么兴致勃勃?
难道……
他是想跟苏三娘多相处相处?
很有可能,不然他怎么会让苏三娘一个女子去验林勇的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