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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0(第12页)

“两份塔布勒沙拉,两份烤肉,四份鹰嘴豆泥和皮塔饼。”克劳利拿着菜单点菜,将菜单翻的刷刷响,好在中东地区虽然有些混乱,但游客人数并不少,不少人和他同一个动作,“再来四份乌姆阿里和库纳法。”

菜单翻到最后,上面是几页甜品的图片,克劳利第一时间注意到了他的天使看过的目光,他立马补了两种一共八份甜品。

“你们还要点什么吗?中东菜的量挺大的,这些应该足够我们吃,不过难得出来旅游,你们可以多点几种食物尝尝。”亚茨拉菲尔心满意足露出笑容,克劳利已经点完,所以他拿过菜单递给奥德利。

奥德利和提姆凑到一起翻看菜单,甜品他们更喜欢阿尔弗雷德和玛莎做的,直接略过那几页又翻到了前面。

“那就再来两份披萨和四只烤乳鸽,这里的披萨看上去和哥谭的不一样,不知道会是什么味道。”

服务员收起菜单离开,到达市中心直奔饭店的四人终于有心情观察四周的情况。

这家店没有单独的房间,他们选择的位置离门口和收银台很近。

亚茨拉菲尔拥有绝佳的鼻子,他闻着味道找过来的饭店果然很受欢迎。

虽然距离饭点还有一个小时,但店里面大部分位置都已经坐满。很多游客觉得店里面拥挤,甚至还选择了打包去别的地方吃,其中不少人选择等待店外面的房檐下,人挤人都快把太阳光挡没了。

收银台异常忙碌,从他们进来到现在,收银台上的中年妇女就没有停下过说话和找零。得亏现代生活足够便利,可以选择刷卡,不然每个人都要找零的话,收银台只有一个人绝对忙不过来。

奥德利的视线没在陌生人身上停留太久,店里的客人虽然多,但厨师的速度也早早就练出来了。不到五分钟不需要现场制作的菜就已经上来了。

塔布勒沙拉里面包括一些本地的蔬菜,中东的地形以沙漠为主,所以本地蔬菜尝起来格外不同。

为了防止吃不惯,在点菜的时候他们提前勾选掉了一些看起来比较特殊的食物。

比如仙人掌。奥德利只知道仙人掌在化妆品和护肤用品中使用很广,以及它的口感大概率是脆嫩和黏糊糊的。

旁边那桌本地人的塔布勒沙拉里面就加了仙人掌,他们看上去吃的很高兴,不过奥德利这辈子也不会去尝试。

鹰嘴豆泥的口味平平无奇,混合着皮塔饼就是普通的一餐。

“感觉似乎比伦敦的鹰嘴豆泥要好吃一些。”奥德利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他凑近提姆小声吐槽道。

“你没有感觉错。”即使奥德利降低的声音,对面的克劳利依旧听得很清楚,他干脆的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伦敦也不知道什么情况,哪怕是本国人去那边开餐馆,做出来的口味也不如在自己家乡做出来的。说实在的,我和天使离开伦敦那么久都不回去,食物就是原因之一。”

亚茨拉菲尔再怎么喜欢甜品也不能当做饭吃,他们一日三餐和偶尔的烛光晚餐总得吃正常食物。

所以在接到蝙蝠侠的邀请前往哥谭后,他们一直没有中途返回伦敦一趟。

身上背负着一个任务是很好的外出理由,至于那个任务什么时候完成?那就等天使逛够了再说吧。

奥德利小声嘀咕了几句伦敦的风水有问题,转头立马被克劳利话中的任务所吸引。

“什么任务?你们来哥谭之前就有任务在身嘛,为什么我们从来没有听你们提过?”

不知奥德利,连提姆都以为对面的天使和恶魔是去哥谭度假的。

真正的执行任务应该像他们现在一样,虽然此刻在吃饭,但吃完饭之后就得前往刺客联盟的所在地。

而不是像天使恶魔那样,在外几个月的时间,除了探访餐馆和甜品店,其余时间都用在撩拨对方上。

那个任务显然不是最近才出现的,克劳利一点无所谓,他靠在椅背上翘了翘二郎腿:“能是什么任务?当然是找人啊,不然我们也没有理由全球乱逛。”

接下来,在嘈杂的餐馆中,奥德利和提姆听克劳利讲述了一个堪称离谱和魔幻的事情。

末日审判即将在不久的将来到临,引发这一系列事故的正是撒旦之子。

克劳利接受任务要将撒旦之子送入一户外交官的家中,但好巧不巧,当天在教堂由两对家庭生子。

“所以你把他们弄混了。”刚听了个开头,天天都把时间浪费在网络上的提姆立马猜到了事情后续。

这不就是最近流行的短篇小说吗?10年前或者20年前,两户人家的孩子互换,引发后续一系列事情,最后要么死,要么残,最好的结果就是拥有在他看来一言难尽的爱情。

克劳利点了点头,他理直气壮:“是的,我将他们弄混了,但我觉得这也不能怪我。谁能想到现代社会还会有人选择在教堂生孩子,而不是去医院。我是什么身份啊?我能在教堂随便出入吗。我能把那个孩子送入教堂里面就已经不错了,哪有那么多余地给我挑选。”

如果不是紧急事件,克劳利压根不可能主动靠近教堂。

上一回他选择主动靠近并进入,还是因为他心爱的天使在教堂里面跟他生闷气,他不得不进去安抚邀请天使吃晚饭。

那回他差一点在天使面前出丑,因为教堂的地板对他而言实在太烫了,他恨不得在教堂的地板上跳一首曲踢踏舞。

奥德利闻言心有余悸地点了点头,对此他感同身受。不是因为他同样不能进入教堂,按理来说应该算东方体系下的他,跟任何体系的力量都能较为和谐的相处。

他之所以心有余悸,是因为他难得跟玛莎前往教堂的那几次。都面临了别人都在吟唱或者念书,而他只能低着头装作不存在的尴尬。

那个时候他心里也在想,他究竟为什么要前往教堂?

提姆不愧是能得到蝙蝠侠的认可,成为罗宾的男人,他的注意力还在这件事情上,“那你直接去找另一户人家不就行了?虽然听你的意思你是过了十几年才发现真相,但当天只有两户家庭,即便他们因为工作的缘故搬到其他国家,信息系统里面总应该有记录。”

“我们原本也是这么想的。”亚茨拉菲尔吃完鹰嘴豆泥依旧没等到他的甜点,他擦了擦嘴角抬起头替克劳利补充道,“寻找那户人家非常简单,他们仍旧在欧洲大陆上,我们只花了三天就找到了他们最后租住的地方。”

最后租住……

是的没错,这户人家最后的生活痕迹截止于6年前。他们最后租住的地方早有别的人家搬进去,还能找到他们的痕迹,完全是因为他们的家境不差,购买的家具都是高档货,所以后续家庭没有选择丢弃,而是继续使用。

“女主人因为生产后体质变弱最后因病去世,男主人郁郁寡欢某天死于车祸,最终一个美好的家庭分崩离析,而撒旦之子被送入孤儿院后一段时间就不知去向。”

四人皆叹息了一声,提姆头疼过后不得不继续追问能用的细节。

“你想从气息入手?那不可能。他血缘带来的力量是被封印着的,想要通过气息脚能得等到他成年,而那时候就已经来不及了。”

“不过倒也不是完全没有线索。按照撒旦之子与生俱来的能力,他应该3岁学会电脑,5岁学会7门语言,7岁掌控人心,9岁成为一方势力的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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