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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最终判决(第2页)

不是演戏,不是伪装。

是真的悔恨,是真的绝望。

但已经太晚了。

“审判长,”

她看着审判席,声音颤抖,“我知道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求求你,给我一次机会……”

“我才二十岁……我不想在监狱里过一辈子……”

她跪了下来,手铐哗啦作响。

“求求你……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我真的知道错了……”

哭泣声,在法庭里回荡。

但这一次,没有人同情她。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种恶因,得恶果。

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现在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审判长敲响法槌。

法警将宋诗雅带了下去。

等待宣判的半个小时,对所有人来说都无比漫长。

宋建军瘫坐在椅子上,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岁。

王清莲已经醒了,被扶回来,眼神呆滞,嘴里喃喃念着“诗雅……我的诗雅……”

顾美娟紧紧握着梁晚晚的手,手心都是汗。

李冰冉面无表情地看着前方,不知道在想什么。

农场职工们低声议论着,猜测着判决结果。

考察团的成员们神情复杂——有人庆幸,有人后怕,有人深思。

十五分钟后,审判长和审判员们重新入席。

“全体起立!”

法庭里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空气凝重得仿佛能拧出水来。

审判长展开判决书,声音庄严肃穆:

“兰考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宋诗雅,女,二十岁,汉族,四九城人……”

“……上述事实,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宋诗雅目无国法,因个人嫉妒,蓄意投毒破坏集体生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其行为已构成破坏集体生产罪。”

“且系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应从重处罚。”

“被告人宋诗雅在庭审中,起初拒不认罪,诬陷他人,辱骂证人,态度恶劣。”

“虽在最后阶段表示认罪,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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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国法,保护集体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依照我国法律,判决如下:”

审判长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

每个人都屏住了呼吸。

“一、撤销对被告人宋诗雅之前犯罪宣告的缓刑。”

“二、被告人宋诗雅犯破坏集体生产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三、与前罪所判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槌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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