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背影一直留存在顾锦的记忆中,人已经变了模样,可那背影却始终没变,仍是少女时期的样子,坚韧又挺拔。
顾锦自嘲的扯了扯嘴角,艰难的迈着步子走向了KTV。
KTV里灯红酒绿,顾锦中午忙的没吃午饭,此时有点低血糖,看着不停变换的灯光只觉得头晕目眩。
预料到不好,顾锦慌忙从口袋里掏出颗巧克力咬了口,手撑在一张空桌子上,喘着气,眼睛还一直盯着台上最最吸睛的那个人看。怎麽就移不开眼呢,心里默默地笑骂着自己。
“下首歌唱什麽啊。”
张翼弄着自己手中的电吉他,头都没擡,语气略显疲惫的问。
“唱个能热场子的吧,情绪高涨一点的。”
杨初厌擡起眼,眼神在台下扫视一圈,慢悠悠开口:“可以,大家都蔫吧吧的热热场子,来首最近很火的摇滚乐吧。”
其馀几人点了点头,开始调整音箱。
他们这个乐队是临时组建的,当时老板对架子鼓这个位置的人选愁了蛮久的,杨初厌毛遂自荐了一番,才上岗的。乐队只有休息日的时候才出现在大衆视野里,整个乐队只有架子鼓选手这一个女生,有时候一唱就是三四点,直到KTV什麽时候关门,他们才能下班。
杨初厌一开始被这下班点差点劝退,但转念一想,那个时候的她在攒钱买房,老板给的工资也高,辛苦点咬咬牙就过去了。
就是她的脚穿一天高跟鞋有点遭殃,後脚跟被硬邦邦的高跟鞋磨破了,贴了创可贴走路时还是会阵阵的疼。
杨初厌手里捏着槌棒,低着头想着什麽,突然就笑了。
她来KTV打了两个月的架子鼓,那个时候的他们乐队很受欢迎,或许是因为新鲜,也或许是因为能带动气氛。一天下了班老板说请他们乐队的吃饭,当时已经快四点了,天都快亮了,杨初厌想拒绝的,可实在受不了其他人的软磨硬泡,她还是答应了。
吃完饭喝了酒已经七点了,当时是周一,她还要上班,一个人穿着裙子走在街上找了个垃圾桶,吐的昏天暗地分不清东南西北,强撑着回了家快速冲凉,醒酒後接着上了班。
结果就是第二天就发烧了。
杨初厌扯扯嘴角,那时候自己还真是为了挣钱不要命。业馀时间还在送外卖,每天忙的不可开交,大学舍友一学期都见不到她几回面。
顾锦站在台下眼神穿过人群注视着坐在架子鼓面前的女人。一束微弱的的灯光打在她脸上,金色的发丝随着动作轻轻的飘着,红色裙子被照的闪闪发亮,那个人就像是一枝高冷孤傲的红玫瑰,自带荆棘,不让任何人触碰。
八年前,她亲手摘下过这枝红玫瑰。
视线有些模糊,顾锦盯着台上的那个无比璀璨夺目的人,恍惚间透过二十六岁杨初厌的影子,看到了那个十六七岁少女在舞台上唱歌的身影。
白驹过隙,每个夜晚顾锦还是能梦到那天的情景,那天少女对自己的告白,以及那首歌曲中的每一句歌词,仿佛当着所有人的面向她告了一个无声且盛大的表白。
如果死亡是无尽的深渊,那杨初厌就是亮起的黎明。
高二那年办了退学後,叶萍舒给她转到了江舟市一所普通高中,给她租了间房子,帮她换了所有的联系方式,安顿好一切後她回了馀市,留下顾锦一个人面对着寂静无回声的空洞。
时间真是一个又残酷又美好的东西。顾锦在这八年里学会了做饭,不再是黑暗料理,高考後去摇奶茶,打工赚来的钱全部都给了叶萍舒,每个月只给自己留一点点微不足道的钱。
那段时间她秉持着一个原则——能活就行。
十八岁的生日夜晚,顾锦收到了一则短信,是一段录音。这麽多年没人知道她新换的电话号码,疑惑的点开录音,是一个男生给她发来的自己一段唱歌音频。
她厌恶的想要删掉这条短信,最终却还是没狠下心,鬼使神差的放在自己床头前当做催眠曲,听了一年又一年。
顾锦知道那声音明显是经过後期换声的,从听到声音的那一刻起,她心里就莫名想到了一个人,心中存有猜疑,只是她不敢确认。
“顾锦,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偷摸走了呢。”
顾锦转过头看着朝自己走来的赵诺,笑了下,“怎麽可能,刚才头有点晕缓了会。”
赵诺扶着顾锦的胳膊,将她拉到一桌干净的桌子旁,“那你现在好点了吗?”
顾锦点点头,“好多了,不是说订包厢吗?”
赵诺尴尬的挠挠头,“包厢都没了,我忘在网上订了。”
顾锦没有怨言,温婉的笑了下,说道:“没事就在这看吧,还挺热闹的。”
话音落地,舞台上的聚光灯倏地亮起,四周昏暗一片,唯独只有台上是亮得刺眼。
台下的人有些躁动,窃窃私语着,还有几人激动的让他们赶紧唱歌。
杨初厌接过张翼递给她的话筒,偏过头清了清嗓子,向台下的观衆们抿唇笑笑,淡然开口:“大家今天晚上好,忙了一周都很累了吧,今天就让我们为大家唱上一首最近很火的摇滚乐,会唱的也可以和我们一起唱哦。”
业务娴熟的像老手。
刚说完,果不其然台下一片哗然。
杨初厌在乐队中还是很受欢迎的,每场结束後都会有不少人来找她要联系方式,谁承想这人是那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人,无论谁要她联系方式,无一例外都会被她各种理由拒绝。
赵诺选择这个KTV不仅仅是因为有新颖的乐队,更重要的一点其实是自己喜欢的人在这工作,来这只是为了看一眼。
台上的忽明忽暗,宇宙球灯晃荡在乐队的人中,灯光偶尔也能微不足道的照亮那些台下的嘶声呐喊的人。张翼手指拨动了电吉他的弦,宣告着马上开始。
“你听过这个摇滚乐吗?”赵诺凑近了顾锦。
顾锦摇摇头,尽量提高音量回应着:“没听过,第一次听。”
杨初厌手拿着槌棒,一下下随着音乐的节奏打在鼓上面,发出厚实清耳的声音。
顾锦看着台上激昂演唱的乐队,眼神却一直停留在某人身上,目不转睛的盯着她。
杨初厌面无表情的敲着鼓,敛着眸子,屏蔽掉台下的所有吵闹声,陷入一个人内心的复杂世界。
顾锦歪着脑袋,拿着手机趁无人在意时,将镜头对准那个人,随即按下了快门。
端详了两秒自己拍的照片,随後毫不犹豫的设置成了屏保。看着照片中坐在聚光灯下的那个人,顾锦内心默默慷慨着。
真好,时隔多年,她还有机会听到和看到这个人打架子鼓,即便不止是给自己听的了。